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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向何方?新政让汽车租赁公司遭遇灭顶之灾

 举觞相庆的酒杯还未放下,一瓢凉水就浇了下来。

  先是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 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其中首次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即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相比于2015年10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包含了 一系列对网约车发展较为宽松和利好的政策。按照这一标准,绝大多数正在运行的网约车都可以获得合法身份。

  但是,《暂行办法》也明确表示,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随后的10月8日,京沪广深四地同时发布了关于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实施细则”),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四地中,特别是京沪两地的管理实施细则,对驾驶员户籍、车辆牌照、车辆排量与轴距等制定了诸多较为严苛的限制性条款。

  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出台的管理实施细则为例,其中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需为本市户籍,车辆为本市号牌车辆,且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上海发布的管理实施细则也对于驾驶员的户籍、车辆的轴距等方面做出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绝大多数正在两地运行的网约车都将无法达标。

  在短短3个月之中,“滴滴们”刚刚经历了由死到生的兴奋,又紧接着体验了由生到死的绝望。而实际上,网约车自诞生之日起便伴随着掌声与争议。

  近几年,我们都目睹了这个新兴业态中一轮轮兼并与补贴大战,而被卷入其中的除了监管者、网约车平台,还有传统出租车公司、乘客,以及背后的投资人、汽车租赁公司。

  “互联网 出行”这个“想想都让人有点儿小激动”的市场,不仅事关投资者们的欲望与野心,网约车司机们的兴奋与压力,也蕴含着每一个人未来出行模式的简便与安全。

  北京市政府解读为何限定为“京人”、“京车”

  10月8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 求意见稿)》,其中对于网约车司机的户籍、车辆牌照,以及车辆排量与轴距均做出较为严苛的限制,引发外界争议。随后,北京市交通委发布文章,解读《北京市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

  为什么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为本市户籍、本市车辆?

  北京市交通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落实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功 能定位,就是要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通州城市副中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营造一流 的居住、交通、治安和生态环境,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 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至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2300万。同时,按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城市就业将主要以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 方向。出租汽车既是首都窗口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这也是治理“城市病”、实现首都四个中心功 能定位的客观要求。

  三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 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我市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 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 效。未来,将继续下大气力综合施策、治理交通、缓解拥堵。

  四是政策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 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这些规定都为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巡游车和网约车如何实现融合发展?

  北京市交通委:巡游车、网约车是出租汽车服务的方式,本市文件通过制度设计,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来实现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

  第一,对巡游车和网约车同样进行规范管理,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不论是巡游车还是网约车,都对其经营企业、平台公司、驾驶员资质、车辆标准、服务水平、经营行为、计程计价方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监管。

  第二,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为目标,鼓励巡游车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以提高运营效率、方便市民出行。同时,规定网约车不能提供巡游出租服务,以体现差异化经营。

  第三,有关具体规定和监管措施根据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不同定位和特点有所不同,比如,网约车着眼于满足中高端出租汽车出行需求,其车辆标准要高于巡游 车。巡游车和网约车要在客运市场竞争中寻求融合发展契机,通过“互联网 出租汽车”,逐步构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新型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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